长治市教育局
关于恢复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恢复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并对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长治市教育局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招聘范围调整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环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时间调整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8:00至2020年6月19日17:00期间登录jyj.bmren.cn<网址>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6月2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0日17:00后,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三)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6月2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长治市教育局网站(www.jyj.changzhi.gov.cn)通知,及时了解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具体招聘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长治市教育局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长治市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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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教育局
关于恢复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恢复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并对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长治市教育局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招聘范围调整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拟聘用人员在考察环节,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时间调整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8:00至2020年6月19日17:00期间登录jyj.bmren.cn<网址>提交报名申请。
(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即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及报考岗位;6月2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6月20日17:00后,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三)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6月2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长治市教育局网站(www.jyj.changzhi.gov.cn)通知,及时了解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视为自动放弃。
三、注意事项
具体招聘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长治市教育局2019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长治市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