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官方解读来啦!
发布时间: 2020-05-22   |  来源: 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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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牵头落实单位之一的信访部门,将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有哪些具体措施?想要真正做到“零上访”,各级各单位该如何配合?记者采访了市信访局副局长吴启生,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让群众明白如何参与,让干部更清楚如何抓好落实。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零上访”的要求是排在最前面的,到底什么是“零上访”?

吴启生:“零上访”单位创建,决不是群众不能信访,更不是阻塞信访渠道,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口前移、下沉一线。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让群众足不出户、人不出村(社区),合理诉求就能得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记者:信访部门如何推动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

吴启生:按照省委、市委总体安排和省信访局工作部署,实施控新治旧,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党建引领、典型引路、制度引深,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治理,着力提升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提升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能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推动“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五个转变”。一要变被动为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党建+三零创建”工作思路,以党建引领“零上访”单位创建,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做到“十清”(认识清、主体清、标准清、目标清、措施清、责任清、原则清、导向清、重点清、结果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要变上访为下访。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制度,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三要变走访为入户。组织党员干部上门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党组织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四要变“群众访累”为“干部跑腿”。试行信访义务代理制度,由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代理信访活动,打造“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五要变后台办理为开门受理。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深入联系点,开展百姓说事、民情恳谈等民主协商活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二是畅通受理渠道,推动“事要解决”。一方面,规范办理初信初访,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巩固和发展网上信访主渠道,做到线上及时受理、线下高效办理;加强日常督查督办,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效能。另一方面,加强县级信访服务大厅建设,整合诉讼服务、仲裁受理、投诉办理、调解调处、法律援助等各方资源力量,推行“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的联合接访新模式,努力实现让信访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更重要的是,组织开展信访矛盾集中攻坚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力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三是加强法治引导,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诉求。将“零上访”单位创建的宣传与《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宣传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 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开展以“循法信访、依法办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处理,让信访渠道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其他权益救济途径互通互联、接续对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定纷止争。深入推进“访法、访调、访心”三对接机制,打好“组合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记者:在“零上访”单位创建系统工程中,对各部门各单位有什么工作要求?

吴启生:我们将采取分段推、分类创、分级抓的组织推动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题研究,既要统筹推进本地信访突出问题的成批化解,也要统筹做好源头预防和治理。对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强化预测预警预防,确保工作走在风险前面。

市、县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应评尽评。既要从办理程序、化解依据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专业指导,更要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帮助、协助请求,做到“有求必应”,还要从基层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准确掌握本系统、本领域民生热点问题,从完善政策、规范执行等方面有效推动矛盾成批化解。

市、县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将“零上访”单位创建列为市县两级信访部门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工作目标,分类分步实施,落细落实措施。把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有效推进各类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定期梳理汇总、综合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问题,向本地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各基层单位要围绕“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考核”的要求,强化首问责任落实,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对排查出的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配合做好处理工作。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行业、群体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复工复产、民生就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隐患,急事急办、易事快办、特事特办。

总之,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共建共治共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以“零上访”单位的创建实效,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信访秩序,为平安长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长治日报)

原标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谈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


[编辑:邢璐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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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是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牵头落实单位之一的信访部门,将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有哪些具体措施?想要真正做到“零上访”,各级各单位该如何配合?记者采访了市信访局副局长吴启生,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让群众明白如何参与,让干部更清楚如何抓好落实。

记者:“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零上访”的要求是排在最前面的,到底什么是“零上访”?

吴启生:“零上访”单位创建,决不是群众不能信访,更不是阻塞信访渠道,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口前移、下沉一线。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让群众足不出户、人不出村(社区),合理诉求就能得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记者:信访部门如何推动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

吴启生:按照省委、市委总体安排和省信访局工作部署,实施控新治旧,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党建引领、典型引路、制度引深,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治理,着力提升干部服务群众水平、提升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能力、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推动“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五个转变”。一要变被动为主动。按照市委提出的“党建+三零创建”工作思路,以党建引领“零上访”单位创建,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做到“十清”(认识清、主体清、标准清、目标清、措施清、责任清、原则清、导向清、重点清、结果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要变上访为下访。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事项制度,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三要变走访为入户。组织党员干部上门送法律、送温暖、送服务,引导群众通过党组织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四要变“群众访累”为“干部跑腿”。试行信访义务代理制度,由基层党组织指派专人代理信访活动,打造“群众张嘴、干部跑腿”的新型信访通道。五要变后台办理为开门受理。落实人民建议征集制度,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等深入联系点,开展百姓说事、民情恳谈等民主协商活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二是畅通受理渠道,推动“事要解决”。一方面,规范办理初信初访,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巩固和发展网上信访主渠道,做到线上及时受理、线下高效办理;加强日常督查督办,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效能。另一方面,加强县级信访服务大厅建设,整合诉讼服务、仲裁受理、投诉办理、调解调处、法律援助等各方资源力量,推行“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纠纷、一条龙服务群众”的联合接访新模式,努力实现让信访群众“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更重要的是,组织开展信访矛盾集中攻坚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力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三是加强法治引导,依法依政策处理信访诉求。将“零上访”单位创建的宣传与《信访条例》修订15周年宣传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 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开展以“循法信访、依法办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坚持诉访分离、分类处理,让信访渠道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其他权益救济途径互通互联、接续对接,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定纷止争。深入推进“访法、访调、访心”三对接机制,打好“组合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记者:在“零上访”单位创建系统工程中,对各部门各单位有什么工作要求?

吴启生:我们将采取分段推、分类创、分级抓的组织推动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专题研究,既要统筹推进本地信访突出问题的成批化解,也要统筹做好源头预防和治理。对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强化预测预警预防,确保工作走在风险前面。

市、县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应评尽评。既要从办理程序、化解依据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专业指导,更要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帮助、协助请求,做到“有求必应”,还要从基层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准确掌握本系统、本领域民生热点问题,从完善政策、规范执行等方面有效推动矛盾成批化解。

市、县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作用,将“零上访”单位创建列为市县两级信访部门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工作目标,分类分步实施,落细落实措施。把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有效推进各类矛盾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定期梳理汇总、综合分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矛盾问题,向本地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各基层单位要围绕“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考核”的要求,强化首问责任落实,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对排查出的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配合做好处理工作。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行业、群体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复工复产、民生就业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隐患,急事急办、易事快办、特事特办。

总之,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共建共治共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以“零上访”单位的创建实效,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信访秩序,为平安长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长治日报)

原标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谈如何开展“零上访”单位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