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本级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办事流程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长治市潞城区区本级取消的13项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长治市潞城区区本级取消的13项证明事项清单》抓好证明事项取消所涉各项工作,确保执行到位。清单中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不得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企业和群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改革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提高政府效能。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01
证明事项名称:家庭关系证明
证明用途: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使用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具单位:村委会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2
证明事项名称:生育情况证明
证明用途:申报领证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时,需要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潞城市机关事业单位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潞计生组字﹝2017﹞6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区卫体局
开具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报区卫体局
03
证明事项名称:赡抚养人证明
证明用途:证明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所能享受的赡抚养费情况
设定依据: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潞政办发﹝2013﹞99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
开具单位:赡抚养人本人提供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4
证明事项名称: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证明用途:证明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
设定依据: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潞政发﹝2015﹞32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
开具单位: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提供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5
证明事项名称:身份证
证明用途:办理《潞城市老年人乘车免费证》
设定依据:潞城市城乡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农村公交车实施方案(潞政办发﹝2014﹞11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开具单位:市公安局潞城分局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6
证明事项名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相关文件资料
证明用途: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中介机构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
07
证明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提交的相关证书
证明用途: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建设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
08
证明事项名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09
证明事项名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0
证明事项名称: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需提交证明资料复印件
11
证明事项名称: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2
证明事项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企业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3
证明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来源:潞城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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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本级取消证明事项清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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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办事流程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长治市潞城区区本级取消的13项证明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长治市潞城区区本级取消的13项证明事项清单》抓好证明事项取消所涉各项工作,确保执行到位。清单中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申请人继续提供,不得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企业和群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改革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落实职责要求,切实提高政府效能。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01
证明事项名称:家庭关系证明
证明用途:义务兵优待金发放使用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开具单位:村委会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2
证明事项名称:生育情况证明
证明用途:申报领证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时,需要提交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潞城市机关事业单位领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潞计生组字﹝2017﹞6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区卫体局
开具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报区卫体局
03
证明事项名称:赡抚养人证明
证明用途:证明申请低保家庭成员所能享受的赡抚养费情况
设定依据: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潞政办发﹝2013﹞99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
开具单位:赡抚养人本人提供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4
证明事项名称: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证明用途:证明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
设定依据: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潞政发﹝2015﹞32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
开具单位: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提供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5
证明事项名称:身份证
证明用途:办理《潞城市老年人乘车免费证》
设定依据:潞城市城乡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农村公交车实施方案(潞政办发﹝2014﹞11号)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索要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开具单位:市公安局潞城分局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主动核查
06
证明事项名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相关文件资料
证明用途: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中介机构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
07
证明事项名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提交的相关证书
证明用途: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建设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
08
证明事项名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09
证明事项名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0
证明事项名称: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需提交证明资料复印件
11
证明事项名称: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申请变更主要负责人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2
证明事项名称: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企业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13
证明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证明用途:申请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需提交
设定依据:办事流程设定
依据效力层级(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办事流程
索要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开具单位:申请单位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申请人不再提交,由部门内部核查
(来源:潞城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