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沁源县委统战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统战干部离岗等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统战委员因个人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原因离岗,须预先向县委统战部办公室报备,并做到以下三项具体要求:一是离岗前,要书面向县委统战部递交离岗报告,说明离岗原因,并填写报备单。二是要向继任者做好统战业务移交工作,履行好移交手续。如暂时没有继任人员,要做好有关业务资料、固定资产的保存整理归档,待有继任人员时再行交接。三是要保守工作秘密,对涉密资料要及时封存移交或者按规定销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赵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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