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 2020-02-29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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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出台《关于优化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创新审批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服务防疫相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统一指挥、提早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为有需求和能力增加或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全程登记指导,实施容缺受理,依法加快审批,实现当场办结。

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转型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保障单一事项即来即办、重大项目集中审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

升级“自助办”功能。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作用,持续完善升级自助服务一体机功能,拓展办理网点,方便企业和群众“自助办”。

推行“不见面”审批。完善线上办理服务,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事项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三晋通”App线上办理,推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线下双向邮寄。

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对建设工期紧、疑难问题多的项目企业,主动上门,提供“点对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快速完成审批手续实现复工复产。

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建立政企联系制度,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人人都是帮办员,对代办事项建表立档,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多方式提供全过程集成服务。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理变更、延续、换证的事项延期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和食品生产、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计量类相关许可证照到期的企业或单位,可延期至全省疫情解除之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加大重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对市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据此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实行竣工验收联合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类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合验收。

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对城市运行、疫情防控以及省、市重点建设等重大紧急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开辟“绿色通道”。对确需进场交易的项目,严格采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不松、业务不断、交易不乱。(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王雨苗)

原标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10条措施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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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出台“十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出台《关于优化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创新审批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优先服务防疫相关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统一指挥、提早介入、随到随审、科学审批”的原则,为有需求和能力增加或转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提供全程登记指导,实施容缺受理,依法加快审批,实现当场办结。

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涉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转型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保障单一事项即来即办、重大项目集中审批,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办理。

升级“自助办”功能。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作用,持续完善升级自助服务一体机功能,拓展办理网点,方便企业和群众“自助办”。

推行“不见面”审批。完善线上办理服务,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事项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三晋通”App线上办理,推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线下双向邮寄。

提供“点对点”上门服务。对建设工期紧、疑难问题多的项目企业,主动上门,提供“点对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企业快速完成审批手续实现复工复产。

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建立政企联系制度,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人人都是帮办员,对代办事项建表立档,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多方式提供全过程集成服务。

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理变更、延续、换证的事项延期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和食品生产、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计量类相关许可证照到期的企业或单位,可延期至全省疫情解除之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加大重大民生工程保障力度。对市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承诺书》,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据此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实行竣工验收联合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类型,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合验收。

有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对城市运行、疫情防控以及省、市重点建设等重大紧急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开辟“绿色通道”。对确需进场交易的项目,严格采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不松、业务不断、交易不乱。(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王雨苗)

原标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10条措施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