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发布时间: 2020-02-14   |  来源: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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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意见,预测2020年2月14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全市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大措施》(长办发〔2019〕41号)和《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9〕4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相应的减排措施。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暂时对潞州区区域内机动车不予限行。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4日

(来源: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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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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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研判会商意见,预测2020年2月14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14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

全市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大措施》(长办发〔2019〕41号)和《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9〕40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相应的减排措施。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暂时对潞州区区域内机动车不予限行。

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14日

(来源:长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