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区返区人员如实报告情况的
公 告
最近,多地出现因谎报疫区旅居史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掌握外地来区返区人员具体信息,尽早发现潜在的传染源,有效阻断疫情在我区蔓延,现公告如下:
一、凡1月25日之后来区返区人员,未报告登记的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详细报告相关信息。
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防疫工作第一责任,对来区返区员工采取科学防疫管控措施,必须做到14天隔离观察。
三、所有来区返区人员,都要与所在单位签署承诺书,由户籍所在地或近三周居住地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如实报告身体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自觉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不得推诿阻挠。
四、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应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纳入征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五、村(社区)要做好接待服务和信息登记工作,各乡镇(区)、各企业主管局、各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由乡镇(区)汇总上报。
特此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
(来源:上党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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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区返区人员如实报告情况的
公 告
最近,多地出现因谎报疫区旅居史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掌握外地来区返区人员具体信息,尽早发现潜在的传染源,有效阻断疫情在我区蔓延,现公告如下:
一、凡1月25日之后来区返区人员,未报告登记的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详细报告相关信息。
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本单位防疫工作第一责任,对来区返区员工采取科学防疫管控措施,必须做到14天隔离观察。
三、所有来区返区人员,都要与所在单位签署承诺书,由户籍所在地或近三周居住地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如实报告身体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要自觉接受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登记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不得推诿阻挠。
四、疑似患有新冠肺炎的,应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对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或造成病毒传播危险,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纳入征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五、村(社区)要做好接待服务和信息登记工作,各乡镇(区)、各企业主管局、各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由乡镇(区)汇总上报。
特此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
(来源:上党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