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沁县实施10项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 2020-02-11   |  来源: 沁县政府网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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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十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村庄、社区、居民小区及各单位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由村、社区、小区和单位指派专人24小时值守。所有进出人员要测体温、戴口罩、登记备案,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劝返,不得允许其通行。

二、村庄、小区内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生活必需用品商店、超市、药店和菜市场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村庄、小区和单位要定期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和公共空间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药物消杀综合防治工作。

四、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对有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要主动登记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出租人的责任。

五、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社区报告,村委会和社区要安排人员追踪管理,有疑似情况及时报告。

六、14天内有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沁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社区报告,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尚未返回我县的湖北籍及疫情重点区域人员,主管部门、用工企业要指定专人逐人通知延期返回。

七、除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外,农村、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自行开展的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建筑工地、各类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

八、村(居)民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尽量不外出、不到户外活动,外出必须戴口罩,服从值勤人员管理。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鼓励村民、小区住户相互监督,积极提供疫情线索。

九、实行“婚事”延办、“丧事”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十、村内防控工作由村委会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组织指导业主和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上十条措施,全县上下要共同遵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全县人民群众要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同时间赛跑,与疫情较量,汇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沁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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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十项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村庄、社区、居民小区及各单位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口由村、社区、小区和单位指派专人24小时值守。所有进出人员要测体温、戴口罩、登记备案,对不戴口罩人员进行提醒劝返,不得允许其通行。

二、村庄、小区内非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生活必需用品商店、超市、药店和菜市场等场所应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三、村庄、小区和单位要定期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和公共空间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药物消杀综合防治工作。

四、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对有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要主动登记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出租人的责任。

五、村(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社区报告,村委会和社区要安排人员追踪管理,有疑似情况及时报告。

六、14天内有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沁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委会、社区报告,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尚未返回我县的湖北籍及疫情重点区域人员,主管部门、用工企业要指定专人逐人通知延期返回。

七、除省、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外,农村、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水电煤气管道改造等自行开展的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建筑工地、各类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

八、村(居)民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尽量不外出、不到户外活动,外出必须戴口罩,服从值勤人员管理。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鼓励村民、小区住户相互监督,积极提供疫情线索。

九、实行“婚事”延办、“丧事”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十、村内防控工作由村委会负责,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组织指导业主和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上十条措施,全县上下要共同遵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全县人民群众要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同时间赛跑,与疫情较量,汇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沁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