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子县10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2-08   |  来源: 长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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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第5号)

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努力切断病毒传播链,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在前期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县所有村(社区、小区)进一步加强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本村(社区、小区)居住人员尽量不外出,做到不串门、不聚会,确需外出的必须戴口罩。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

2、湖北来长子近期计划返回的各类人员,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其对接,进行劝阻,不得返回。返回时间县防控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3、外省外市来长子人员,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人员,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卫体局报告(联系电话0355—8322339),并立即就地隔离观察。

4、近日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长子的人员,尚未向所在村(社区)联系报备的,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报告或隐瞒实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建筑工地、各类企业(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须经县防控领导小组批准。

6、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要定期消毒。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要立即就地隔离观察,第一时间上报县卫体局(联系电话0355—8322339)。所有人员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

7、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对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8、全县所有出租屋房东要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给县外人员的要迅速与租客联系,近期不要返回长子;未出租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租给县外人员。

9、全县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由所属责任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10、全县所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防控方案,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有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甚至造成疫情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严肃追究法人相关责任。

长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长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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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第5号)

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努力切断病毒传播链,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在前期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县所有村(社区、小区)进一步加强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本村(社区、小区)居住人员尽量不外出,做到不串门、不聚会,确需外出的必须戴口罩。无物业管理的一律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

2、湖北来长子近期计划返回的各类人员,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其对接,进行劝阻,不得返回。返回时间县防控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3、外省外市来长子人员,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异常情况人员,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村(社区)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卫体局报告(联系电话0355—8322339),并立即就地隔离观察。

4、近日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长子的人员,尚未向所在村(社区)联系报备的,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报告或隐瞒实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建筑工地、各类企业(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须经县防控领导小组批准。

6、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要定期消毒。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要立即就地隔离观察,第一时间上报县卫体局(联系电话0355—8322339)。所有人员未佩戴口罩一律不得出入。

7、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对出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8、全县所有出租屋房东要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出租给县外人员的要迅速与租客联系,近期不要返回长子;未出租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租给县外人员。

9、全县所有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电梯及其他小型封闭场所,每日由所属责任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10、全县所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都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法人主体责任,认真制定防控方案,切实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如有思想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甚至造成疫情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严肃追究法人相关责任。

长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来源:长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