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扶贫办:7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发布时间: 2019-12-24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分享到:

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扶贫项目“重建设、轻管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扶贫办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7个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力整改,目前7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根据前期调研,市扶贫办专项整治共查找出7个方面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整治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不到位、松劲懈怠等问题。市扶贫办超常规推动,对武乡、沁源、沁县三个已摘帽县围绕“四个不摘”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督促各县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提升重要抓手,指导督促摘帽县出台巩固脱贫计划,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到政策支持不减、标准要求不降、帮扶力量不撤。对计划摘帽的壶关、平顺两县,市扶贫办牵头成立12个督导组进行全覆盖督导研判,现场反馈。对有贫困人口的6个非贫困县,对标贫困县标准,进行工作同部署、政策同落实、任务同考核。

整治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市扶贫办督促指导,坚持严管严查,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与财政、审计协同联动,对武乡县、沁县开展了政策性审计,对项目开工、资金使用、项目完工、带动贫困人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持续性公示公告,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整治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中“重建设、轻管护”问题。市扶贫办对11个县区2014年以来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建设的各类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对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设施蔬菜大棚等产业发展项目等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加大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督促指导,强化资金督查和审计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工程最大限度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特别是主题教育期间,市扶贫办对村级光伏电站电费结算周期太长、分配不及时的问题进行整治,从10月起变“季结季付”为“月结月付”,村级电站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减免400余万元,带动1200户贫困户增收。

针对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重点对象应保尽保等问题,市扶贫办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主题,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面完成“雨露计划”资助工作;新建村卫生室71个,实现了全市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和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大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对接沟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刘婷婷)

原标题:市扶贫办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



  相关链接
· 长治:曝光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 长治公布第3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 长治公布第2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 长治公布首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
黄河新闻网 > 长治频道 >  长治新闻
长治市扶贫办:7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扶贫项目“重建设、轻管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扶贫办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7个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全力整改,目前7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根据前期调研,市扶贫办专项整治共查找出7个方面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整治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落实不到位、松劲懈怠等问题。市扶贫办超常规推动,对武乡、沁源、沁县三个已摘帽县围绕“四个不摘”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进,督促各县把防止返贫作为巩固提升重要抓手,指导督促摘帽县出台巩固脱贫计划,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到政策支持不减、标准要求不降、帮扶力量不撤。对计划摘帽的壶关、平顺两县,市扶贫办牵头成立12个督导组进行全覆盖督导研判,现场反馈。对有贫困人口的6个非贫困县,对标贫困县标准,进行工作同部署、政策同落实、任务同考核。

整治扶贫资金“重分配、轻监管”问题。市扶贫办督促指导,坚持严管严查,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与财政、审计协同联动,对武乡县、沁县开展了政策性审计,对项目开工、资金使用、项目完工、带动贫困人口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持续性公示公告,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整治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中“重建设、轻管护”问题。市扶贫办对11个县区2014年以来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建设的各类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对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养殖、设施蔬菜大棚等产业发展项目等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加大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督促指导,强化资金督查和审计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工程最大限度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特别是主题教育期间,市扶贫办对村级光伏电站电费结算周期太长、分配不及时的问题进行整治,从10月起变“季结季付”为“月结月付”,村级电站享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减免400余万元,带动1200户贫困户增收。

针对贫困地区适龄儿童辍学、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重点对象应保尽保等问题,市扶贫办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主题,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全面完成“雨露计划”资助工作;新建村卫生室71个,实现了全市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和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大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对接沟通,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刘婷婷)

原标题:市扶贫办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