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56家单位走上街头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2-10   |  来源: 壶关县司法局   |  编辑: 张瑜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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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2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江华,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张月飞,县人大主任卫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太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立堂,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慧清,县政协副主席高联喜参加了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新建路联合举办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并要求各单位要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职责;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思路,把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等56家单位分别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版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现场还设立法律咨询点,为过往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县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过往群众踊跃参与,掀起了壶关县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的高潮,在搞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同时,按照《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宪法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来源:壶关县司法局)

原标题:壶关县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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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县56家单位走上街头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12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江华,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张月飞,县人大主任卫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太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立堂,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慧清,县政协副主席高联喜参加了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在新建路联合举办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并要求各单位要在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职责;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思路,把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真正深入人心;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等56家单位分别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版面、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现场还设立法律咨询点,为过往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县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过往群众踊跃参与,掀起了壶关县2019年“12·4”宪法宣传周的高潮,在搞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的同时,按照《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宪法六进”主题活动深入推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来源:壶关县司法局)

原标题:壶关县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