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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的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决策部署,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长办发〔2019〕41号)和《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19〕33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了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错峰生产调度、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治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控、管控与应急相结合、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化减排。
第三部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0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
第四部分: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对涉及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医药、铸造、化工、其他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是否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工业窑炉及燃煤机组治理的全市企业,依据限产比例,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第五部分:错峰生产调度。对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维持环保设施政策运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若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行业特别排放值的并已进行环保备案的,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核定最大生产负荷,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六部分: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错峰方案、强化任务落实、落实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企业豁免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加强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三、名词解释
豁免企业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企业均被列入豁免清单:
(1)完成治理任务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四、解读机关
《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解读。(来源: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解读:《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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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的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决策部署,按照《长治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十大任务十项措施》(长办发〔2019〕41号)和《长治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长政办发〔2019〕33号)的具体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结合长治市实际,制定了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错峰生产调度、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和工作要求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治市秋冬季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错峰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禁“一刀切”,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分级管控、管控与应急相结合、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精准化减排。
第三部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2019年10月1日00时至2020年3月31日24时。
第四部分: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对涉及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医药、铸造、化工、其他行业的工业企业,按照是否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工业窑炉及燃煤机组治理的全市企业,依据限产比例,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第五部分:错峰生产调度。对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的水泥企业及承担居民供暖、供气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保障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维持环保设施政策运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若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达到行业特别排放值的并已进行环保备案的,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量核定最大生产负荷,由项目单位申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六部分:企业厂区内错峰运输。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律实施错峰运输。重点用车企业要合理安排运力,封存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五以上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条件使用铁路运输的,原则上全部采用铁路运输。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错峰方案、强化任务落实、落实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实行企业豁免制度六个方面提出加强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三、名词解释
豁免企业指: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企业均被列入豁免清单:
(1)完成治理任务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企业。
(2)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四、解读机关
《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由起草单位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解读。(来源: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标题:解读:《长治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