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针对受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生活困难的现状,积极与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受害人当地乡党委政府、县民政局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发动捐款、低保帮扶等措施,积极延伸司法救助效果,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图为:到受害人家里送救助金
一、畅通渠道,热情接待阅案卷
2019年2月底,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长治市检察院接待室来了一位面色凝重、满脸怨气的老人,她拿出一堆材料放在桌子上,要求检察院为其做主。接待人员立即倒了一杯热水,请其坐下。经了解,老人蒋某某,家住武乡县涌泉乡凹里村,是毕某故意伤害案受害人聂某某的妻子。因邻里纠纷,其丈夫被邻居毕某打成重伤,已成植物人,其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申诉。
受理案件后,市检察院和平顺县检察院组成了联合办案组,组织精干检察官启动案件复查程序。案件的基本情况是:2017年11月9日,因邻里纠纷,毕某用木棍将聂某某头部打伤,经诊断为脑挫裂伤、颅内血肿、脑室内积血、颅底骨折,后聂某某持续昏迷,至庭审结束尚未苏醒。经鉴定属重伤二级。
二、追求极致,释法说理察伤情
经认真审查,承办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但承办人感觉到本案受害人不懂法律,需要做大量解释工作。另外,受害人聂某某已成植物人,是否需要检察机关做些什么?2019年7月16日、22日、30日,承办人先后3次来到武乡涌泉镇凹里村,反复耐心地向当事人做释法说理工作,针对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当事人终于明白了人民法院所做判决的正确性,主动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复查决定。
在来到聂某某病床前时一行人惊呆了,聂某某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每隔十几分钟就抽搐一次,因无法进食,食管已经被切开固定,下肢萎缩,双脚呈“L”形内翻萎缩僵直,伤情非常严重。
三、两级联动,司法救助解危困
虽然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毕某赔偿聂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万余元,但除毕某及其家人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5.4万元以及住房一套(宅基地,折价8万元)共计13.4万元外,其余赔偿款尚未赔偿到位,房产也很难折现变卖。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查看时,只有几件破旧简陋的家具,全家只靠儿子打临时工维持生计,生活捉襟见肘,所赔偿的5.4万元也全部用在伤病治疗上,全家一方面得有专人24小时对聂某某进行护理,另一方面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入不敷出、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对此,市检察院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建议受害人亲属申请武乡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19年8月6日,长治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和武乡县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受害人家里,将4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聂某某家属手中。受害人妻子蒋某某激动地说:“感谢咱检察院的同志们,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关心,我目前的生活可以不愁了……”在离开时,蒋某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一直把大家送到村口……
四、积极协调,集中商议寻良方
对这个家庭来说,4000元司法救助金只能解决一时之需,解决不了根本性、长期性的问题。在听取汇报后,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长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皎明说:“我们的工作还没做完,再想想办法,看看我们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2019年8月上旬,李皎明带队,将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受害人当地涌泉乡党委书记乡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凹里村支部书记等人一起请到凹里村村委,听取承办人简要介绍了受害人一家遭受侵害、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情况后,商议如何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让受害人得到有效救助措施。随后,大家一起来到受害人家里,仔细察看受害人及家庭生活情况,又自发组织现场捐款,再次将所捐现金放到受害人亲属手中。经协调咨询,乡党委和县民政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帮助这个家庭:一是积极协调为受害人聂某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的宅基地过户,避免以后再因此产生其他纠纷;三是协助其办理残疾证,为聂某某争取每月50元的护理费,减轻护理人员生活负担。
五、同心协力,齐头并进抓落实
办法有了,大家依据各自职责分头实施。在村委和乡政府帮助下,将相关材料送到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判决赔偿的宅基地过户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受害人亲属完成聂某某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材料准备及递交等工作,乡政府帮助其完成残疾证办理工作,市院承办人负责提供案卷内相关材料,并积极协调,共同推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到2019年9月底,聂某某已顺利办理了残疾证,其他事项正在审核办理中。(来源:长治检察)
原标题:司法救助解民忧,多方联动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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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中,针对受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生活困难的现状,积极与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受害人当地乡党委政府、县民政局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发动捐款、低保帮扶等措施,积极延伸司法救助效果,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图为:到受害人家里送救助金
一、畅通渠道,热情接待阅案卷
2019年2月底,一个春寒料峭的早晨,长治市检察院接待室来了一位面色凝重、满脸怨气的老人,她拿出一堆材料放在桌子上,要求检察院为其做主。接待人员立即倒了一杯热水,请其坐下。经了解,老人蒋某某,家住武乡县涌泉乡凹里村,是毕某故意伤害案受害人聂某某的妻子。因邻里纠纷,其丈夫被邻居毕某打成重伤,已成植物人,其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提出申诉。
受理案件后,市检察院和平顺县检察院组成了联合办案组,组织精干检察官启动案件复查程序。案件的基本情况是:2017年11月9日,因邻里纠纷,毕某用木棍将聂某某头部打伤,经诊断为脑挫裂伤、颅内血肿、脑室内积血、颅底骨折,后聂某某持续昏迷,至庭审结束尚未苏醒。经鉴定属重伤二级。
二、追求极致,释法说理察伤情
经认真审查,承办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但承办人感觉到本案受害人不懂法律,需要做大量解释工作。另外,受害人聂某某已成植物人,是否需要检察机关做些什么?2019年7月16日、22日、30日,承办人先后3次来到武乡涌泉镇凹里村,反复耐心地向当事人做释法说理工作,针对其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当事人终于明白了人民法院所做判决的正确性,主动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复查决定。
在来到聂某某病床前时一行人惊呆了,聂某某仍处于植物人状态,每隔十几分钟就抽搐一次,因无法进食,食管已经被切开固定,下肢萎缩,双脚呈“L”形内翻萎缩僵直,伤情非常严重。
三、两级联动,司法救助解危困
虽然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毕某赔偿聂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万余元,但除毕某及其家人已经赔偿被害人家属5.4万元以及住房一套(宅基地,折价8万元)共计13.4万元外,其余赔偿款尚未赔偿到位,房产也很难折现变卖。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查看时,只有几件破旧简陋的家具,全家只靠儿子打临时工维持生计,生活捉襟见肘,所赔偿的5.4万元也全部用在伤病治疗上,全家一方面得有专人24小时对聂某某进行护理,另一方面高昂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入不敷出、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对此,市检察院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建议受害人亲属申请武乡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19年8月6日,长治市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和武乡县检察院干警再次来到受害人家里,将4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聂某某家属手中。受害人妻子蒋某某激动地说:“感谢咱检察院的同志们,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关心,我目前的生活可以不愁了……”在离开时,蒋某某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一直把大家送到村口……
四、积极协调,集中商议寻良方
对这个家庭来说,4000元司法救助金只能解决一时之需,解决不了根本性、长期性的问题。在听取汇报后,分管控申检察工作的长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皎明说:“我们的工作还没做完,再想想办法,看看我们还能为他们做些什么。”2019年8月上旬,李皎明带队,将武乡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受害人当地涌泉乡党委书记乡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凹里村支部书记等人一起请到凹里村村委,听取承办人简要介绍了受害人一家遭受侵害、家庭收入、生活状况等情况后,商议如何在国家法律政策范围内让受害人得到有效救助措施。随后,大家一起来到受害人家里,仔细察看受害人及家庭生活情况,又自发组织现场捐款,再次将所捐现金放到受害人亲属手中。经协调咨询,乡党委和县民政部门采取三项措施帮助这个家庭:一是积极协调为受害人聂某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的宅基地过户,避免以后再因此产生其他纠纷;三是协助其办理残疾证,为聂某某争取每月50元的护理费,减轻护理人员生活负担。
五、同心协力,齐头并进抓落实
办法有了,大家依据各自职责分头实施。在村委和乡政府帮助下,将相关材料送到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判决赔偿的宅基地过户工作,县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受害人亲属完成聂某某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材料准备及递交等工作,乡政府帮助其完成残疾证办理工作,市院承办人负责提供案卷内相关材料,并积极协调,共同推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到2019年9月底,聂某某已顺利办理了残疾证,其他事项正在审核办理中。(来源:长治检察)
原标题:司法救助解民忧,多方联动显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