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崔建泰、郭海英、李全心、胡坚及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郜双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栗向东,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崔爱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建旺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听取了副市长郜双庆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软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前9个月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意见的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分组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
关于预算执行及调整工作,郭康锋指出,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继续巩固财源税基、强化预算优化管理、加强预决算监督工作,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重点性和时效性,保障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真正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关于法检两院刑事审判、公益诉讼工作,郭康锋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更加注重案件质量与效率,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法律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市检察院机关要继续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妥善办理好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一批严重侵害公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关于执法检查工作,郭康锋要求,《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是长治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法治理念,实施全方位治理保护,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条例》实施到位,坚持应急与长远兼顾,加大突出问题整顿,从严控制影响地下水源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污染地下水的行为,加强应急保护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备用水源建设,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关于立法工作,郭康锋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和法制工委要及时修定《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抓紧做好《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二审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组织相关专家、相关部门开展论证,认真加以修改,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推动长治市地方立法工作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各工作委员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审计局、市园林局、市辛安泉域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 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
相关链接 | ||||||||||
|
|
||
|
||||||||||||||||
|
10月29日至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康锋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建旺、崔建泰、郭海英、李全心、胡坚及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郜双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栗向东,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崔爱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建旺所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
听取了副市长郜双庆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的说明;
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贾软贤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前9个月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意见的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分组进行了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
关于预算执行及调整工作,郭康锋指出,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继续巩固财源税基、强化预算优化管理、加强预决算监督工作,强化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重点性和时效性,保障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真正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好、管好,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关于法检两院刑事审判、公益诉讼工作,郭康锋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更加注重案件质量与效率,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法律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作用,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市检察院机关要继续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妥善办理好各类公益诉讼案件,推动解决一批严重侵害公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关于执法检查工作,郭康锋要求,《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是长治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法治理念,实施全方位治理保护,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条例》实施到位,坚持应急与长远兼顾,加大突出问题整顿,从严控制影响地下水源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污染地下水的行为,加强应急保护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备用水源建设,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关于立法工作,郭康锋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和法制工委要及时修定《长治市城市绿化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抓紧做好《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二审准备工作,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组织相关专家、相关部门开展论证,认真加以修改,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推动长治市地方立法工作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各工作委员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审计局、市园林局、市辛安泉域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王晓红 王晶晶)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郭康锋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