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长治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
据了解,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在民办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兼职授课及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均属于被整治内容。
《方案》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并对其对应的年级组长或学科组长、副校长、校长、学校均有不同内容的处罚。在职教师自行组织三人以下有偿补课的,也将被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罚,组织三人以上或累犯的,予以解聘。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的,一经发现即吊销办学许可证。
目前,市教育局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也将成立相应的督查组,督查情况每周五上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到11月底结束,但涉及到的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工作机制及处罚措施长期有效。举报电话2058526、2051990,举报邮箱:czsjyjsdjb@163.com。(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 高文婷)
原标题: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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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教育局发布《长治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
据了解,全市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在民办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兼职授课及其他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均属于被整治内容。
《方案》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并对其对应的年级组长或学科组长、副校长、校长、学校均有不同内容的处罚。在职教师自行组织三人以下有偿补课的,也将被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退还违规所得、扣除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罚,组织三人以上或累犯的,予以解聘。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的,一经发现即吊销办学许可证。
目前,市教育局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也将成立相应的督查组,督查情况每周五上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到11月底结束,但涉及到的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工作机制及处罚措施长期有效。举报电话2058526、2051990,举报邮箱:czsjyjsdjb@163.com。(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 高文婷)
原标题: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