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 2019-10-17   |  来源: 长治日报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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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着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和社会的命运。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将关心未成年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专职开展,12个县区都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四季花”未检团队,倾情关爱,真心守护,传递司法正能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全面保护,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职能。在办理案件中,体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优先保护,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以来,为28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3500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家庭困难的儿童联系入学;帮教不捕、不诉、社区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56人,使其得到有效心理矫治;帮助联系上学、复学,使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完成学业和考取大学的机会。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联合政法委等8个部门,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联合工作机制,走进学校、走进课堂、送法入校,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围绕学校需求,向在校学生提供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模拟法庭等不同主题“菜单式法治教育”,两年内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90余场,覆盖师生5万余人,让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扎根。与职校、普通中学、企业、社区、司法局等,协作共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33所,开展帮教、救助,进行思想、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同时,联合市文旅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发出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针对性侵害是儿童被侵害案件主要类型,结合高检院、省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部署,市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自我保护及犯罪预防教育。针对全市因父母在押等原因事实上无人监护的191名儿童,启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监督检察活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帮扶困境未成年人,使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用司法守护青春。(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刘婷婷)

原标题:用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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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加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着小到家庭、大到国家和社会的命运。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将关心未成年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明确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专职开展,12个县区都指定专人或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四季花”未检团队,倾情关爱,真心守护,传递司法正能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市人民检察院注重全面保护,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职能。在办理案件中,体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优先保护,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以来,为28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3500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家庭困难的儿童联系入学;帮教不捕、不诉、社区矫正的涉罪未成年人56人,使其得到有效心理矫治;帮助联系上学、复学,使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完成学业和考取大学的机会。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联合政法委等8个部门,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联合工作机制,走进学校、走进课堂、送法入校,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围绕学校需求,向在校学生提供拒绝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模拟法庭等不同主题“菜单式法治教育”,两年内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90余场,覆盖师生5万余人,让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中扎根。与职校、普通中学、企业、社区、司法局等,协作共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33所,开展帮教、救助,进行思想、文化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同时,联合市文旅局、市公安局等单位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发出检察建议,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针对性侵害是儿童被侵害案件主要类型,结合高检院、省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部署,市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自我保护及犯罪预防教育。针对全市因父母在押等原因事实上无人监护的191名儿童,启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监督检察活动,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帮扶困境未成年人,使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用司法守护青春。(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刘婷婷)

原标题:用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