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黎城县城部分路段
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缓解我县因棚改期间部分道路封闭引起的县城交通拥堵现状,决定在县城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
2019年10月20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广北路宏远小区、工商局口至桥北路世纪城十字口;
广邯街火车站口至协和医院十字ロ;
教育西街铁路桥下至教育东街全线。
三、限行措施
(一)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及外地车辆)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为尾号的(1、3、5、7、9)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上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在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
特此通告。
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黎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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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黎城县城部分路段
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我县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缓解我县因棚改期间部分道路封闭引起的县城交通拥堵现状,决定在县城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
2019年10月20日0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广北路宏远小区、工商局口至桥北路世纪城十字口;
广邯街火车站口至协和医院十字ロ;
教育西街铁路桥下至教育东街全线。
三、限行措施
(一)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及外地车辆)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为:机动车号牌为尾号的(1、3、5、7、9)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双日上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四)在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五)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
特此通告。
黎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黎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