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作出突出成绩的23个城市、103个县市区、284个单位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黎城县位列其中。
近年来,黎城县全方位推进国土绿化及林业生态建设,坚持城乡一体,科学造林,完成太行山绿化、通道及两侧荒山绿化、水源地治理、干果经济林营造等共计15万亩。同时,结合脱贫攻坚开展生态帮扶,打造干果经济林示范园区,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增绿、增景、增收”。投资2900万元,对 309国道和207国道等沿线20个景点绿化,打造出乔灌花草石自然和谐的格局。建成文化广场、车站广场、黎侯森林公园等绿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57%,人均公园绿地11.27平方米。全县10个乡镇(中心)252个村(居)中,已建成5个森林乡镇、153个园林村,村镇100%进行绿化,绿化合格率100%,林木覆盖率20.7%,公共绿地845998平方米。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进行北坊沟中央公园、塔坡水库公园等绿地建设,加快美丽黎城步伐。
据悉,该县曾获得全国太行山绿化先进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核桃之乡、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先进县、全省林业生态县等多项荣誉。(来源:长治日报)
原标题:黎城县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相关链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