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医保局采取11项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19-09-28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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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记者从长治市医保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彰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市医保局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认真剖析,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医保惠民便民举措重点在简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在简化流程方面:一是取消各类非必要盖章及证明材料,凡通过医保系统能够获取的信息,无需参保人员重复填报、提供;二是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时,直接备案到居住地市或省,不再选择具体医疗机构,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就医地任意一家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结算;三是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办理非即办类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经办机构对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关键性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四是实施减证便民深化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五是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异地结算管理范围, 继续扩大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外地参保人员来长治市医疗机构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问题;在简化手续方面:一是减少暂缓结算报销材料,在医疗机构进行联网结算时,因故暂缓结算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银行卡及医疗收费票据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报销手续;二是规范异地非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非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凭有效住院票据、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及《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在缩短时限方面:一是缩短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二是缩短医保个人垫付费用报销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涉及可疑票据需实地稽查或外地协查的除外);三是缩短意外伤害调查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四是缩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同时,市医保局还积极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经办服务新模式。

据悉,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加快医保信息系统改造,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覆盖面,全市共257所医疗机构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2019年1-8月,外省参保人员在长治市27所医院就医直接结算760人次,人群覆盖全国20个省151个地市。省内其他地市在长治市住院直接结算6547人次。

医有所保,外来人员可以在长治市就医直接结算,从根本上解决外来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也提升了长治市的核心竞争力。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群众的医疗保障的难点、痛点、堵点,努力在提高效能上出亮点,在改进服务上出品牌,在创新工作上出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长治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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