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成区部分路段实行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潞城区建成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建成区道路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486—2015,决定对建成区部分路段实行全天时机动车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范围
府西南路、府东南路
二、单向交通走向
(一)府西南路:北起中华大街、南至南华街,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府东南路:北起中华大街、南至南华街,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单向交通所涉车别
所有机动车,新能源汽车。
实施单向交通组织路段,法定准许通行的特种车辆、非机动车与行人不受交通管制影响,正常通行。
四、请过往机动车、新能源汽车自觉遵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21日
(来源:潞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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