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加快推进《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落实,长治市于今年9月16日至12月底,在全市重点管理区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各类违反《条例》的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长治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整体发展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将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作为重点管理整治区域,旨在加强《条例》的广泛宣传,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加快养犬管理人员配备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养犬登记、年检及免疫工作;重点查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养多只犬的违法行为,以及不束牵引带的、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的、不清理犬粪便的、到禁止的公共场所溜犬的、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进行免疫的、犬扰民等违法行为;推进犬类收容所和犬类交易市场建设,查处取缔非法交易市场、养殖场,治理规范交易市场、诊疗、寄养、美容等场所;对违法养犬人依法进行警告、罚款、没收犬只等处罚,对重点管理区域内的流浪犬、无主犬积极开展抓捕工作等。(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潘银丽)
原标题:全市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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