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全面开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发布时间: 2019-09-06   |  来源: 黄河新闻网长治频道   |  编辑: 邢璐霞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分享到:

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长治市医保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的通知》(长医保发〔2019〕41号),标志着长治市正式全面开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记者了解到,机构改革之前,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分属人社、民政部门管理,特困(五保)、低保、孤儿等医疗救助对象一旦因病住院,如在长治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回本县区民政部门报销。如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须前往医院专窗办理二次报销。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加快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无缝对接。从9月1日起,救助对象在长治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并报销,真正实现了 “一单式”“一站式”即时结算。

同时,《通知》还统一了全市重点救助对象报销比例和救助金额标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重点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人员(五保)、孤儿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实行100%救助,年度救助金额最高为20000元;城乡低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为80%,年度救助金额最高为15000元。同时,增加重特大疾病种类到26种,将大骨节病和氟骨症纳入重特大疾病范围。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民政、财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扶贫部门强化协作,及时更新救助对象基本信息,调整医疗救助待遇水平,确保新增困难群众能及时享受到医疗救助待遇。(长治市医保局)



  相关链接
· 长治市调研组在沁县调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9月1日起长治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合并
· 长治市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再添新缴费方式
关于我们 | 联系电话:0355-2113499    投稿邮箱:jz9909 @ 163.com
本网站由黄河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ICP备0600185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晋B2-20060016
广告经营许可注册:140100130438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407189
晋公网安备1401060206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