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被告单位凌志集团等犯非法采矿等罪一案由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部分受害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对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记者代表及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来源: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派员依法对陈鸿志等人涉黑案出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