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8月20日是“逢十”集中行动日。为全面加大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国省道和县乡道路设立多个盘查点,开展严打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图为:沁县交警查获涉嫌酒驾司机
8月20日下午16时许,新店中队民警在县道段宜线南里村路段拦截了一辆可疑小型轿车,随后要求驾驶人张某配合完成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张某体内的酒精浓度达到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对张某实行处罚。张某表示,由于亲戚家里办喜事,自己就在驾车前喝了几杯酒,心想喝了一点酒也不影响开车,没想到刚出门就撞到了“枪口”上,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受后悔,表示以后不敢再抱侥幸心理了。
16时20分左右,在沁州南路设卡的县城中队交警发现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检查点时,突然急刹调头,见其见形迹可疑,民警马上上前将其拦截。经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存在饮酒驾车嫌疑,在通过酒精测试仪测试后,其酒精浓度达到5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沁县公安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持侥幸心理,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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