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无证驾驶已属违法,可就是有人不但无证驾驶,驾驶的还是报废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日前,壶关交警在“逢十”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晚22时23分许,树掌中队民警在西城路南关公园100米处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微型货车外观陈旧,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拦停,并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该车驾驶人闫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接受进一步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驾驶证,且驾驶的微型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严格处理,同时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壶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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