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营造安全通畅、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丹朱大街、东西大街、慈林大街、鹿谷大街、神农路、漳源路、精卫路、南北大街。
二、整治内容
1、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服从交警指挥等交通违法行为。
3、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速、超员、违法停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鸣喇叭、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变道以及驾乘人员向车外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电动三、四轮车闯禁令,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非法上道路行驶,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1、按照“严执法、零容忍、全覆盖”的要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期间,我大队将对县城区实施全面严管严控,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警告、罚款,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十字路口LED显示屏等媒介,进行集中曝光。
2、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长子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文明交通出行者、参与者、支持者,让我们的城市更通畅、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来源:长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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