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客串”教练车陪学员练车,不仅给自身的安全带来隐患,而且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8月6日,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在对重点路段进行巡逻管控中,查获2起正在违法执教的“黑教练”。
8月6日下午,市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巡逻至长潞连接线王村路段时,发现一辆白色雪铁龙轿车行驶缓慢,执勤民警随即依法通过指挥拦停车辆。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员无法出示相关手续。后经询问,坐在驾驶位置上的男学员李某是沁源某驾校学员,因马上要进行科目三考试,所以选择了无教练资质的“黑教练”进行练习。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秦某则充当“教练员”,正在指导他进行路面驾驶。而该车主“教练员”原为南垂村一超市老板,发现“黑教练”挣钱快,于是购置一辆雪铁龙轿车,但车辆未安装副刹车装置,遇危险情况无法及时采取制动措施,给学员带来生命安全隐患。
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车辆学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学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予以处罚,对“黑教练”秦某按照“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拆除车内违法装置。
在执勤民警返回途中,一辆停放在路边的雪铁龙轿车进入民警视线,经检查发现车内安装有GPS路考设备仪,副驾驶安装有辅助刹车系统,这是一辆配置齐全的“黑教练车”。
交警提醒,即便是正在备考练车的驾校学员,无证开私家车上路练车,或驾驶私家车在训练场内练习,都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学员考取驾驶证应到正规驾校进行学习,找“黑教练”上路练车属于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 王晴娟)
原标题:“黑教练”带“黑学员”上路双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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