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7月20日,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根据辖区实际在县城城南路开展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平顺交警查处一起“隔夜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9时10分许,一辆车牌为晋D2K3××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来,执勤民警拦停车辆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杨某某满嘴酒气,问其是什么时候喝的酒,杨某某说是前一晚和朋友在一起喝着酒。经检测,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酒后驾驶。
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杨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杨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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