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执行的案号为(2017)晋0524执164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4610元。因被执行人韩旭飞、赵丽芳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韩旭飞、赵丽芳的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韩旭飞的下落。提供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并查明属实的,给予10000元奖励。
被执行人:韩旭飞
性别:男
住址:山西省长子县南漳镇东常村0670号
身份证号:140428198105058010
涉案标的:194610元
被执行人:赵丽芳
性别:女
住址: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大辛庄镇大辛庄村一区85号
身份证号:140411198105234021
涉案标的:194610元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韩旭飞的下落并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支付奖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悬赏范围。
悬赏执行公告期限: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356——6203443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陵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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