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7月20日,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51省道井峪路段开展行动时,依法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检查
晚上8时25分许,一辆车号牌为晋D1J8××小型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在对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沈某某满嘴酒气,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对其进行检测。经检测,沈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沈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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