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698县道执勤时,查获一辆黄色无牌小型客车。在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淡定的说到“没有”!当民警进一步询问时,驾驶人张某兵平静说:“这辆车是别人给我顶账用的,牌照在车里放着没挂……之前开过三轮车,也就会开汽车了,这才刚刚开出来,就被你们查到了……”。民警通过其身份证查询后,发现张某兵果然没有驾驶证,同时还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了牌号为晋D****9的机动车号牌。
图为:涉嫌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
随即,民警将该驾驶人带到大队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九十九条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张某兵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还是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漠视,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在正规渠道合理取得驾驶证,依法依规上路行驶,切勿存有侥幸心理。(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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