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要规范,买卖犬只也要规范。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经营和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犬只经营和交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从7月1日开始实施,市民养犬有了规范,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犬只养殖经营者和犬只交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经营和交易行为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犬只经营和交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分为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其中,潞州区、上党区、潞城区、屯留区的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为重点管理区域,其它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本次专项行动集中对在重点管理区域内从事犬只经营性养殖生产活动以及在住宅小区、商住楼内从事犬只销售、诊疗、寄养、美容等经营活动进行整治,严查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犬只交易市场监管。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领导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整治情况周报制,通过进一步规范犬只经营和交易行为,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来源:上党晚报 记者 狄媚婷)
原标题:养犬和买卖犬只都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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