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仅限1个!长治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
发布时间: 2019-07-11   |  来源: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  编辑: 张慧娜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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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选2019年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了更好地推进长治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鼓励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特色塑造品牌的独特性,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19年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在粮食、油料、蔬菜、果品、肉类产品、奶类产品、禽蛋产品、中药材等农产品中,推选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每县区推选1个。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必须是规模化生产、有地域特色、品牌知名度高、产业链完整、发展潜力大,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作用明显的产品。 

2.品牌申请人必须是具体负责管理区域公用品牌的单位,最好是政府部门或公益性组织。负责制定本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办法和产品标准,以及后续区域公用品牌运作和管理;

3.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近3年内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单位须是能够严格按照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和产品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有稳定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服务保障的单位;

三、推选程序

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品牌主体填写《2019年县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关文字和证明材料,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2019年7月20日前统一报至市名优中心。市名优中心将在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一批县级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并择优向省名优中心推荐市级区域公用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县区应根据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农耕文化,重点推荐当地最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贫困地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材料审查、复核、上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次推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单位不得借申报推荐之名向相关单位摊派、收费。

(二)做好宣传工作。相关单位要综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传播方式广泛宣传,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请每个申报主体提供1000字左右的宣传材料(包括产品品质特色、品牌建设历程、带动当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以及5-8张不小于2MB的PDF、JPG文件(包括logo、产品、包装、荣誉、注册商标、基地等)并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请与长治市名优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静波

联系电话:13935504227

电子邮箱:czsmyncpkfzx@163.com

地址:长治市长兴街70号地委南楼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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