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2019年第二批5家违反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施工单位(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通报
2019年5月至6月份,我局对主城区在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例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建筑工地环保意识不高、治理措施不硬,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违反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相关规定,现通报如下:
1.长治市乐活城市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长治市寅源科工贸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
处罚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罚款。
2.长治市体育公园项目
施工单位: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和降尘抑尘设施。
处罚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3.长治市成功大厦项目
施工单位: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未安装车辆清洗设备,未进行湿法作业。
处罚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4.沁芳盛世西区项目
施工单位:山西省中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混乱,建筑垃圾苫盖不到位,未安装车辆清洗设备。
处罚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
5.长治市西一环排水工程
施工单位:长治市天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无施工扬尘公示牌,部分裸露土方未苫盖,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群众多次举报。
处罚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
上述被处罚施工单位(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环保意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执法要求和“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整改,切实消除污染隐患。
2019年7月10日
(来源:长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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