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7月3日夜,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夜查统一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保持对全县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持续净化交通出行环境。
图为:沁县交警开展夜查行动
行动中,大队民警兵分四路,在县城沁州路、友谊街、十字街、育才街等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及重点路段设置了执勤卡点,严密排查过往车辆,同时不忘提醒过往车辆驾驶员夜间行车要注意安全,谨慎驾驶。
22时8分许,县城十字街执勤点民警、辅警正在有序地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一辆车牌号为晋D8Q***的小型客车被他们引导进入检查点。当他们使用酒精测试仪对该驾驶员进行酒驾嫌疑排查时,仪器上显示的酒精含量是69.7mg/100ml。现场,民警与该驾驶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其确实喝了点儿酒,确定了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表示忘记带了。民警核查了该驾驶员的信息,确定其已经考取了相应的驾驶证,随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了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法治教育。22时48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晋DF*9**的面包车在行驶到县城北街检查点附近时,不顾对向车辆突然左转驶入路外小巷,却在小巷口被守候的民警拦截。凭着大队民警多年的酒驾整治经验,他们觉得该车驾驶员很有可能存在酒驾行为,在使用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后,结果显示的酒精含量达到55.2mg/100ml。民警首先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告知其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可以驾车上路,并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在当晚21时30分至23时开展的夜查统一行动中,沁县交警共查处酒驾违法11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42起,现场纠正劝阻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交通现象20余起。
沁县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他人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增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驾车出行,记得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记得定期给您的爱车“体检”。 (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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