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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长治讯:近日,沁源县委统战部与全县14个乡镇签订农村宗教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网络配图)
目标责任书从夯实基层党委责任方面,明确了乡镇党委在宗教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本辖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配备宗教工作联络员。从强化“三员”制度责任方面,明确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和党员干部联系宗教场所“三员”制度。从注重教育引导责任方面,明确了要积极开展“六进”场所活动,引导信教公民践行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防范安全风险责任方面,明确了常态开展“三查三防”安全防事故和防渗透、反邪教“正信”活动等等,为切实做好农村宗教工作,提高各乡镇(村、社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升农村宗教工作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沁源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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