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6月11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按照工作部署在化工厂路段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图为:涉事男子
下午4时左右,一辆晋D××××3的白色众泰缓缓的行驶过来,执勤民警对驾驶人任某斌进行呼气式检测后,显示驾驶人任某斌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刚开始对方声称自己昨天晚上喝了点酒,随后,驾驶人任某斌又说昨天晚上和朋友一块儿吃饭喝了点酒,今天不可能有酒精,接着又补充道:“今天中午还喝了两瓶果啤,果啤也算酒”?执勤民警告诉他,一切以体内酒精含量为标准。在对驾驶人任某斌两次酒精含量测试后,结果显示为22mg/ml,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时,任某斌还坚持自己没有喝酒,就中午吃饭喝了两瓶果啤。通过民警的耐心讲解和教育,任某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想到喝几瓶果啤会引来这么大的麻烦。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91条规定:对该驾驶人任某斌给予罚款1000,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的处罚。(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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