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驾驶员来说这是一条铁规禁令,但仍有不少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这不,2019年6月11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交通违法整治过程中就遇到这样一位看见交警查车故意变更车道企图躲避检查的驾驶员。
(网络配图)
当天上午8时许,大队在太行西街北寨十字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当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EZXXXX的皮卡车故意变更车道,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准备对该车进行检查,当打开车窗时车内酒气浓烈,随即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现场检测驾驶员杨某当时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陈某承认,自己由于头天饮酒,看见前方有民警查车顿时心虚,便有了变更车道企图躲避检查的举动。目前,陈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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