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联合开展《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维山参加。
图为:上党区《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到社区广场,向群众发放了《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并现场为群众解读了相关条款内容,普及了文明健康养犬相关知识。本次宣传活动,旨在倡导群众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践行文明养犬行为,自觉遵守养犬法规,共创整洁安宁家园。
据了解,《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由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通过,并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月20日批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来源:上党全媒体 李乾 韩婷婷)
原标题:上党区开展《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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