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山西建投三建集团召开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王红兵、纪委书记赵玉明、总会计师郝青林、副总经理史杰、总法律顾问许利波、副总会计师付文斌出席会议。会议由总会计师郝青林主持。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总经理王红兵讲话
总经理王红兵在讲话中对应收账款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建投集团整体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即,对应收账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集团上下要提高认识,为混改顺利完成保驾护航。二是合同造价部要重点监控竣工三年以上已完未结项目。至年底,要求此类项目全部完成结算。三是针对“两类项目”拖欠集中度所涉及的基层单位,集团将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基层单位经理作专题汇报,通过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四是清欠管理部与人力资源部将对应收账款按月差异考核结果,出台具体的考核及奖惩办法。五是要对“310”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重点监控项目进行考核。六是根据建投集团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应收账款责任状,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实际,出台集团公司应收账款责任状。集团与各基层单位要在6月份签订完毕应收账款责任状。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总会计师郝青林安排6月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总会计师郝青林通报了集团1—6月份应收账款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对6月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作出安排。要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加大“两类项目”的回收力度。清欠管理部对基层单位按项目性质进行差异化考核,并出台清欠管控指标。基层单位要根据集团指标细化到项目、细化到月、细化到节点,并上报集团。集团每月将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未完成计划指标的基层单位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大考核力度,每月根据通报情况进行奖惩兑现。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纪委书记赵玉明讲话
纪委书记赵玉明在讲话中强调,基层单位对应收账款、备用金的增减要合理合规,纪委将对不合规行为进行追责。党员干部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守中央八项规定。集团领导班子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要以身作责,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总法律顾问许利波对加强应收账款提出意见
总法律顾问许利波从法务角度对加强应收账款提出意见:一是基层单位对被诉案件要高度重视,积极处理,杜绝根源,有效避免对方采取过激的法律手段,使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承担失信记录的风险。二是针对已竣工结算的工程,要多次发函督促建设单位,如建设单位仍不履行支付工程款义务,可按简易程序立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及成本。三是在诉讼过程中,如遇提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的,结合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明确规定的工程造价鉴定时间来进行抗辩并确权。四是建设工程合同中务必明确约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条款,以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强调设法规避诉讼时效风险,工程欠款应在三年诉讼时效期内采取法律手段解决,以确保最终胜诉权。
清欠管理部部长李国斌通报了集团“两类项目”完成情况,明确指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资产管理部部长韩艳海就报表中所显示应收账款不合理、不合规的基层单位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财政文件执行。资金管理部部长崔粉香就基层单位拆借集团资金、交纳社保等情况进行了通报,从数据中显示集团应收账款的清收已刻不容缓。合同造价部部长张彩云通报了集团合同结算完成指标情况与竣工工程结算金额签认率情况,并要求各基层单位对在施工程合同是否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的月度计量(或形象部位计量)进行逐一排查。未明确约定施工过程月度计量(或形象部位计量)的在施工程,务必在6月15日前签订补充合同。
图为:山西建投三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会议现场
根据会议要求,5月底应收账款较年初余额增长额排名前10位的分公司经理,就“两类项目”完成情况,三年以上、三年以内竣工工程的已完已结、已完未结完成情况及2019年每月计划情况,年底集团指标完成措施等作了详细汇报。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分管生产与决算的副经理、财务科长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来源:山西三建集团)
原标题:清欠攻坚进行时:山西建投三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