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6月12日,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店中队民警在对一辆大货车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意外牵扯出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图为:驾驶人接受民警处罚
图为:驾驶人接受民警处罚
6月3日,沁县交警大队新店中队民警在208国道新店卡口对途经卡口车辆开展执法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豫HL7XX8号的重型半挂货车因挂车灯光信号不符合标准接受了民警的处罚,在卡口民警随后对处罚决定书录入过程中,意外发现该车驾驶人证件存在异常,随即对该车辆进行布控。12日清早7时许,这辆豫HL7XX8号的重型半挂货车再次驶入卡口监控路段,被及时布控的民警迅速拦截,并将驾驶证显示姓名为“高XX”的驾驶人带入卡口细致调查,通过民警网上审查,“高XX”信息不存在,有涉嫌使用假证嫌疑。经过民警耐心的劝导教育,在证据面前,该车驾驶人王某承认了自己伪造驾驶证驾车从事运输的违法事实:今年已经54岁的王某,于两年前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驾驶证已被依法注销,跑了一辈子货运的王某对一下子失去饭碗很不甘心,又不舍得花钱雇佣司机,就通过假证贩子做了个假证,证件除相片是本人外,其他信息全是虚构。依据相关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王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5000元,收缴本人伪造证件、暂扣机动车的处罚。(李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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