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壶关县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副县长苏建红出席会议。
据了解,凡具有壶关县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征收工作采取集中征收和日常按月征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征收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在集中征收期内未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可以在10月31日前完成缴费。
苏建红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协调沟通,加强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征收工作无缝对接,高效推进,共同维护正常收缴工作秩序,确保参保缴费人的合法权利。(来源:壶关报)
原标题:壶关县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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