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起案件依法审结
发布时间: 2019-06-04   |  来源: 黎城县人民检察院   |  编辑: 张乐   |  责任编辑: 肖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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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黎城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两起案件依法审结。

图为:庭审现场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之完成了从试点试行到全面推行的重大转变。司法实践证明,实施这一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上级院统一安排部署,今年以来,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把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列为重点课题,并作为今年的首要工作紧抓不放,全院上下统一思想认识,主动对标一流,紧密结合实际,专题研究部署,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落实。

近日,针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经过承办部门及承办人的认真审查和精心准备,在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对该两起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予以办理。

该案经员额检察官认真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及指控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条件。5月30日下午,在值班律师的全程见证下,黎城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首先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围绕案件事实,就指控罪名,全案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程序做了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均无异议,并自愿在《证据开示清单》和《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字。通过上述程序,黎城县人民检察院仅用时20分钟,即对两起刑事案件作出处理,案件办理时间较过去大幅缩短。5月31日上午,黎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两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审理。6月3日上午,县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着重就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工作,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庭审效率,仅用10多分钟就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该两起案件的快速办理,标志着黎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全面启动,相信随着该项制度的全面推广适用,必将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水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来源:黎城县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黎城检察:黎城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依法审结两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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