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14时16分,壶关交警大队常平中队民警巡逻至王家河十字路口北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A***3的小型轿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指挥该机动车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降下车窗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只将车窗降下一个小缝,但这时车内已传出阵阵酒气,经过酒精式呼气检测,该驾驶人冯某某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图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精式呼气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依法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驾危害特别大,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出现交通事故机率破坏力极大。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来源:壶关交警)
原标题:【五大曝光行动专栏】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警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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