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长治讯:5月12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在县城兴华街、滨河路、文卫路开展查处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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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21时许,一辆小轿车在滨河路由北向南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停后,要求司机靳某某下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一股酒气直扑民警的鼻子。经检测:该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3mg/100ml,属酒后驾驶。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靳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秦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