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赋予了检察机关充当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者的神圣使命。长治市屯留区检察院实功实做讲实效,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道路上不断创新、探索。
(网络配图)
聚焦舌尖上的安全
筑起田间到餐桌安全屏障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屯留区检察院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东风,在辖区内进一步加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执法合力。
针对美团外卖屯留站未对区域内餐饮服务进行有效管理,相关行政部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屯留区检察院依法立案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分别向环保等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网络餐饮外卖服务商家28家。
中小学生的“舌尖安全”更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中之重。屯留区检察院联合屯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部分寄宿制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助力“健康屯留”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执法和监督氛围。他们先后深入河神庙第一寄宿学校、丈八庙寄宿制小学、屯留三中等寄宿制学校,现场查阅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档案、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件、采购食品进货检查及索证索票、食品留样记录、消毒记录等台账内容,并对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消毒设施、明厨亮灶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和了解。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问题反馈,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各单位负责人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这次专项监督涉及就餐学生近1000人。
2019年1月22日,临近春节。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屯留区检察院与屯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了2019年“网络订餐”及承办“年夜饭”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当地经营网络餐饮平台的商家和网络餐饮经营店及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共50余家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屯留区检察院就检察机关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职能,尤其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实践进行了宣讲,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服务管理者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从源头上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
培训结束后,屯留区检察院与屯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对辖区内的客都生活超市、百姓药业、康华大药房等多家单位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围绕食品进货渠道、索要票证、随行单据、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配置、使用公示情况及医疗保健用品、处方药的管理销售,相关执业资格公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反馈,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杜绝了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
一项项活动看似琐碎,却在广大群众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扩大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公众知晓度,还加强了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在保障“菜篮子”“食盒子”“药瓶子”等公共安全领域发挥出“1+ 1>2”的效用,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道“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屏障。
聚焦民生关注问题
主动出击找准监督契合点
屯留区检察院始终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找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把握好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的通知》后,屯留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了解辖区英雄烈士保护现状,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线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总体保护较好,但也有部分英烈纪念碑、纪念亭等设施周围存在杂草丛生、垃圾乱扔及不同程度破损、刻画,不利于维护烈士尊严。对此,屯留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民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民政部门对管理维护不到位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复和保护,对周边有碍观瞻、不符合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环境和氛围的行为加强教育管理,为维护英烈尊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截至目前,督促保护革命英烈纪念碑、纪念亭、纪念桥共8处,督促修缮维护中共晋冀豫党校旧址一次。
屯留区检察院还发挥“一案三查”的作用。屯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针对刑事检察部办理的犯罪嫌疑人杨某等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部分林木,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嫌犯罪,而且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该院于2018年4月23日对该案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18年6月22日向屯留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屯留区检察院在案件调查中还发现,该养鸡场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合法,养殖场内废弃物贮存池露天开放,池内蛆虫涌动、池外苍蝇乱飞,污水污泥渗漏现象严重,恶臭难闻,病死鸡未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抛掷和堆放,严重污染环境。2018年5月25日,屯留区检察院向屯留区环境保护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屯留区环境保护局继续加大执法力度,消除本案环境污染损害情形,同时与屯留区农牧主管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现存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联合排查,督促符合规定的养殖项目依法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依法对随意倾倒、堆放、排放养殖废弃物和污水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针对该养鸡场存在非法占用国家林地建设违法行为,屯留区检察院于2018年6月19日向屯留区林业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屯留区林业局依法对本案所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将被非法占用的林地恢复到被占用前状态,坚决制止乱占林地,破坏林业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2019年3月底,屯留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挽回被损毁或被非法占有国有林地近120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30余亩。
聚焦环境生态保护
打造碧水蓝天宜居新环境
屯留区检察院检察官申宇辉说:“我们这里的群众中流传着一句话,说搞公益诉讼的检察官不是检察官,而是‘垃圾官’!”
为什么是“垃圾官”?因为夏天烈日当头,他们在苍蝇横飞的废弃物旁取证;冬天寒风凌冽,他们深入水源地查探是否有污染现象。有时候他们在菜市场检测农药残留,有时候他们跑进学校食堂查看卫生状况,他们走进医院不是为了看病而是查看医疗废物的处置,他们走进山林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查询林木的保护。工厂排污去了哪里?是否污染了周围的环境?恢复植绿是否成活?养护效果怎样?……为做好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公益保护,他们在未知的领域不断学习、探索,持续筑牢建设和谐秀美新屯留的法治保护屏障。
2018年初,他们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就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的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件。长期以来,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经营种养殖项目等名义租赁集体和村民耕地共计61亩,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租赁的耕地上铺垫煤矸石、硬化土地、建设房屋、建设沉淀池、石灰池、安装吊装机等生产经营设施和设备,从事钢渣选铁等生产经营活动,严重破坏耕地资源。经长治市国土部门鉴定,犯罪嫌疑人的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共造成56.59亩农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破坏,无法耕种。
屯留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更破坏了耕地资源,侵害了公共利益。他们坚持资源保护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向屯留区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
屯留区检察院在保护生态环境的探索中,结合实际开展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督促清理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共300余吨;督促处理未按法律规定贮存、处置的医疗废物近3吨;督促整治造成扬尘污染、违法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及其他环境污染企业6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3个;督促治理屯绛水库水源地保护区1处,促进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了城乡环境宜居水平。
聚焦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屯留区检察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目前,屯留区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5件,立案51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0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4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件并作出生效判决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讼请求全部被法院采纳。(来源:文/长治日报 图/长治长安网)
原标题:守护公益“检察蓝”在行动——屯留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实功实做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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