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在国家、省、市取消工伤保险相关证明材料规定的基础上再做“减法”,通过梳理整合,又取消了6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极大方便了参保企业和办事群众,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网络配图)
“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开展以来,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对长治市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进行了集中梳理,切实在减程序、少环节、压时限上求突破,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据了解,此次取消的证明材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可通过自行查验和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数据共享取得,具体包括工伤职工首次记账医疗申请所需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核实单,工伤职工二次手术记账医疗申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记账医疗申请、鉴定有医疗依赖工伤职工记账医疗申请、老工伤记账医疗申请、工伤职工康复记账医疗申请所需的身份证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 王雨苗)
原标题: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再取消6项证明材料
相关链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