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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29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对5案28名为害一方、欺行霸市、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2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图为:集中宣判现场
这次集中宣判,回应了社会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关切,彰显了全区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在城郊泽馨苑小区附近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并围堵村委会的梁氏三兄弟被一审分别判处四年零二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长期作奸犯科,在长治市城乡结合部多次实施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的郑某峰(“功夫三”)、张某亮等十四人恶势力团伙,申某、鞠某国、刘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7000元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来源: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28名被告人获刑——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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