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网络配图)
放假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严控火源,防范火灾。主要领导要在岗带班,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将值班名单、电话号码于2019年3月27日前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
(来源:长治日报)
相关链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