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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教育部网站对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进行公示,山西省共9个县区入围,长治市占半数以上,分别为潞城区、屯留区、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沁县6个县区。
(网络配图)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各地评估上报的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情况,2018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国家督学和专家,对全国338个县(市、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督导认定检查后,公布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和乡村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建设、师资配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长治市持续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力度,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和全面改薄项目进行捆绑同步推进。2017年以来,潞城区、屯留区、平顺县、黎城县、武乡县、沁县6个县区全面改薄规划校舍建设面积57.14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采购价值1.67亿元,6个县区所有学校均未突破“20条底线”要求,学校硬件设施、师资配置、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大体均衡,基本实现了教育公平。(来源:长治日报 记者:刘晓荣)
原标题:长治市6县区拟入选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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